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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应县开展河(渠)道扒翻种植、鱼罾鱼簖鱼网清理活动(8月)
作者: 发布于:2022/10/27 14:51:44 点击量:

近期县河长办巡查发现境内部分河(渠)道迎水坡扒翻种植,河(渠)中鱼罾鱼簖鱼网反弹现象,致使河塘淤积、绿化损坏、水土流失,严重影响行洪排涝和生态环境,削弱了河道行洪能力,增加了河湖、渠道管理和秸秆“双禁”工作压力。近日县河长办发文要求相关单位在省级骨干河道、镇(区)样板河道、生态河道、干渠等迎水坡开展扒翻种植、鱼罾鱼簖鱼网清理集中活动。


文件要求各相关单位务必担当作为,强化管理主体责任,履职尽责守好涉水阵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江苏省河道管理条例》以及幸福河湖创建、生态河道长效管理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在省级骨干河道、镇(区)样板河道、生态河道、干渠等迎水坡开展扒翻种植、鱼罾鱼簖鱼网清理集中活动;各单位要发动村(居)加强涉河(湖)宣传引导,要求2022年9月底前自行进行清理,对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自行清理的交由各镇(区)组织集中清理,对不听劝阻的,要采取行政、经济和法律等多种手段坚决予以取缔;各管理单位要加大督查力度,配合各村(居)开展集中清理行动,对上述违法现象,发现一处,清除一处。同时要加大巡查工作力度,严防“四乱”问题反弹,切实巩固集中清理成果。本次整治效果纳入年终对各管理单位考核,也作为河道管护资金下达依据;各单位要加强河道管理维护,强化上下游、左右岸之间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健全常态化、制度化、长效化管护工作责任机制,共同营造良好的水环境,共享整治成果。对阻扰清理河道扒翻种植、鱼罾鱼簖鱼网的行为,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给予治安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各相关单位立即行动,开展扒翻种植、鱼罾鱼簖鱼网清理集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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