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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 品牌建设——景区分局旅游警察大队被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命名表彰为“学雷锋活动示范点”
作者: 发布于:2021/3/11 16:06:29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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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命名了第七批江苏省“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分局旅游警察大队作为十个“学雷锋活动示范点”之一被命名表彰。

自成立以来,旅游警察大队紧紧围绕推进大运河文化带和扬州“旅游名城”建设的部署要求,主动融入、创新服务,在全省率先打响“美城美景美心情,旅游警察伴您行”的“旅游警察”品牌;建立大数据指挥服务中心,全面汇聚扬州景区的54类涉旅数据资源,集成6方面大数据应用,精确指导各景区景点开展巡查、救助、服务等工作;推进“旅游警察”建设制度化、规范化、职业化建设,制定扬州《旅游警察服务规范》地方标准,首创“3453”标准化形象体系;强化服务理念,优化管理举措,开展留守儿童助学活动、定期组织民辅警无偿献血、开展打捞污染物等环保行动、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先后救助受伤游客70余次,教育违规使用无人机近50架,处理矛盾纠纷300余起,联合处置各类涉旅案事件670余起、调处各类涉旅纠纷100余起,治理各类流动摊点、出店经营摊点4000余次,查处涉旅案件14起、行政处罚14人,根本性整治过往涉旅乱象。大队先后获评扬州市“学雷锋活动示范点”、扬州市“法治实务研究基地”、扬州市“人民满意政法单位”提名奖,荣立集体三等功1次,队伍中涌现出全国最美旅游警察2人、扬州最美警察1人、扬州最美辅警3人,多人因见义勇为与成绩突出受省市区级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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