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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 | 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为行动不便者提供上门服务
作者: 发布于:2021/12/17 9:42:45 点击量:

  12月16日上午,沈先生带着母亲急匆匆地来到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他表示,父母结婚60多年一直未领取结婚证,属于事实婚姻,眼下因为办理房产登记需要父母的结婚证,他却犯了难。原来,沈先生的父亲半年前突发脑梗半身不遂,一直在医院救治卧床不起,实在没办法亲自来婚姻登记处补办结婚证。了解到情况后,婚姻登记处主任沈文俊随即安排了两名工作人员前往医院为这对夫妇办理登记手续。

  在医院,根据沈先生提供的材料,工作人员经过认真核实、审查后,确认两位老人符合补办结婚证条件,于是,在病床前,沈老伯、刘老太在工作人员准备好的《申请补办结婚登记声明书》、《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上签名、按下指纹,成功补办了结婚证,他们一家人对此表示了感谢。

  一直以来,江都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根据群众需求不断完善便民服务举措,积极提高服务水平,针对因身体残疾、年老体弱等情况不能亲自到现场办理业务的当事人,主动上门提供婚姻登记服务,充分体现了“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

  来源:婚姻登记处

扬州市江都区民政局 225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