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邮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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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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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邮市统计局是高邮市人民政府的一个正科级职能部门,是高邮市人民政府主管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的工作部门。负责全市的统计工作规划,组织实施统计调查任务,监督和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机构。           
  一、高邮市统计局的主要职责
  (一)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制定全市统计工作规划,组织指导和综合协调全市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二)贯彻执行国家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制定全市统一的基本统计报表制度及部门统计标准。
  (三)负责汇集、核定、管理、公布全市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综合报表和统计公报;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服务。
  (四)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各项普查和重点抽样调查及重大的市情市力调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市情市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五)贯彻执行国家统计报表制度,按照统一标准及口径,完成各项统计调查任务和定报、季报、年报等统计报表上报任务。
  (六)组织实施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情况;组织实施对各乡镇人民政府以及市级部门、单位的统计督查和对统计调查对象的统计监审,依法查处重大统计违法行为。
  (七)组织实施全面小康监测、科学发展评价考核监测统计方面的工作;组织实施以市为总体的服务业统计调查、农业生产抽样调查、农村经济核算抽样调查、农村住户调查、城镇住户调查、规模以下工业抽样调查及限额以下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抽样调查等7项抽样调查制度。
  (八)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及统计数据库,制定各乡镇、市各有关部门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及运行规则,指导全市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九)负责全市统计干部教育和专业培训。
  (十)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统计局内设机构

  目前我局内设5个科室和3个事业单位。5个科室分别为办公室(法制科)、综合核算统计科、工业能源统计科、服务业统计科(农业统计科)、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科,3个事业单位为市综合调查队、市普查中心及市统计执法检查大队。

  近年来,该局全体人员在局党组、局长室的领导下,以十九大会议精神为指导,按照“提高统计能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高统计公信力”的总体要求,形成了丰富多彩,积极健康的统计文化氛围,增强了队伍的凝聚力,开创了精神文明建设的新局面。被扬州市委、市政府授予2011-2012年度、2013-2014年度、2015-2016年度、2017-2018年度扬州市级“文明单位”称号。同时,自2005年至今连续7次被高邮市委、市政府授予高邮市级“文明单位”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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