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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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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宝应地税局第五税务分局始建于1994年8月,前身为宝应地方税务局氾水所,坐落在氾水镇东园路4~5号。1997年,宝应地税局氾水所有工作人员6人,其中所长1人、税政2人、征管3人;有房屋16间660平方米;具体承担氾水镇、氾光湖、石桥、芦村、韦镇等5个乡镇的税收工作。坚持“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原则,围绕“加强征管,堵塞漏洞,惩治腐败,清缴欠税”方针,切实强化税收宣传、征收、稽查、管理和社会保险费、基金等征缴工作,支持氾水等5乡镇经济发展。1998年1月,由于业务量增加和税源管理工作需要,搬迁至氾水镇东园路439号,新建地税大楼,占地面积约2000平方米,并更名为宝应县地方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主要负责氾水镇、氾光湖乡、石桥乡、韦镇乡等范围内的地方税、基金、费的征管工作等。2012年,在税务分局机构合并时,与原第三税务分局(原设在夏集镇)合并,更名为扬州市宝应地方税务第五税务分局,地址氾水镇东园路439号,税收征管范围机一部扩大,有工作人员13人,其中分局长1人、副局长2人,内设机构有分局长室,风险应对一股、二股和综合业务股。2015年,根据上级税务主管部门要求,第五分局增加风险应对管理分局职能,并统一负责氾水镇、小官庄镇、柳堡镇、夏集镇四4个行政区范围内的税收管理工作。2016年,宝应地税局第五分局有工作人员9人,内设机构有分局长室,风险应对一股、二股和综合业务股。该分局多次被评为省青年文明号、省总工会职工书屋示范点、市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市青年文明号、县、文明单位等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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