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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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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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的前身为邗江县人民法院,建立于1956年2月,2001年元旦原邗江县人民法院撤销,组建邗江区人民法院。2012年4月27日,因区划调整原邗江区与维扬区法院、检察院合并工作正式启动,5月3日原维扬法院院领导搬入邗江法院院机关办公,相关庭室一部分搬入院机关,一部分搬到东审判区(原维扬法院大楼)合并办公,5月4日我院与广陵法院在李典法庭对接,由广陵法院正式接管李典法庭,截止6月底,合并工作已基本结束,新邗江法院随即诞生。

  现邗江法院主楼原址在扬州市甘泉路194号,1992年迁址到扬州市石塔路西路56号,2000年元月迁址到扬州市文汇西路228号,原维扬法院大楼(文昌中路656号)作为执行局、民三庭等部门的办公地点继续使用。

  目前,我院辖区包括7个镇、2个乡、6个街道,区域面积540多平方公里,户籍人口55万余人,去年邗江区全年实现GDP418亿元、列全市第二,服务业增加值占比、财政总收入、一般预算收入均名列全市第一,圆满完成全国文明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创建任务,国家生态城市创建取得阶段性成果,多项工作走在省市前列,区划调整平稳有序顺利实施,区域空间布局更加合理、区位优势更加凸显。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承担邗江辖区内刑事、民商事、行政、执行等审判工作,主要任务是审慎审理各类案件,依法调节各种社会关系,全力维护司法权威和社会稳定。法院现下设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民事审判第四庭、少年案件审判庭、立案庭、信访接待办公室、速调对接办公室、司法鉴定科、行政审判庭、执行局、审判监督庭、公道人民法庭、甘泉人民法庭、政治处、纪检组(监察室)、办公室(研究室)、审判管理办公室、司法行政装备科(后勤服务中心)、司法警察大队等二十一个职能部门。

  “两院”合并后,在职在编政法专项编制人员151人,附编8人,事业编5人,今年招录3人,来院挂职2人,自用人员49人,计218人,离退休人员61人,合计279人。(工资关系在院2人,各类人员总计281人)。从编制性质看,政法专项编制151人中,男性100名,女性51名;30周岁以下干警有27人,31-40周岁干警有41人,41-50周岁干警有59人,50周岁以上干警24人;研究生学历17人,本科学历115人(其中取得硕士学位30人),专科学历17人,高中及以下学历2人;审判员89人,助审员(含待任命)16人,书记员27人,法警17人,其他人员2人(陆咸流、杜本明)。事业、附属编制13人中,男性9名,女性4名;31-40周岁干警有7人,41-50周岁干警有4人;本科学历7人,专科学历5人,高中以下学历1人。从党派性质看,全院目前共有中共党员197人,其中在职在编党员干警135人,合同人员中党员7人,离退休党员干部55人;民主党派、无党派2人,团员2人,群众25人。

  近年来,邗江法院在区委的坚强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及在区政府的关心支持、政协民主监督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司法主题,努力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求真务实、团结拼搏,着力推进审判执行、法院改革、政务管理、队伍建设新发展,为构建“法治邗江”、“和谐邗江”,建设高质量的全面小康社会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2008年共受理各类案件5481件,同比分别上升32.55%和27.39%。其中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326件。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3663件,行政案件29件,执行案件1463件。

  2009年共受理各类案件5862件,结案5579件,同比分别上升6.95%和10.96%,其中,受理各类刑事案件372件、民商事案件3443件、行政案件161件(含非诉行政执行案件)、执行案件1886件。

  2010年共受理各类案件5629件,结案5349件,同比分别下降3.97%和0.14%,其中,受理各类刑事案件362件、民商事案件3732件、行政案件111件、执行案件1417件。

  2011年共受理各类案件5763件,结案5521件,同比分别上升2.38%和0.77%,。其中,受理各类刑事案件337件、民商事案件3738、行政案件146件、执行案件1510件。

  2006年、2007年,法院连续被省高院评为“优秀法院”,2008年,法院被省高院评为“基层基础建设先进单位”,2009年我院被省高院授予集体二等功。2010年我院被省高院授予集体一等功。2011年我院被省高院授予省优秀法院、“全省首批司法公开示范点”单位、“全省法院信息化工作先进集体”、“全省法院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2012年我院被省高院授予集体二等功、全省法院文化示范单位、全省法院基层基础建设示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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