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扬州市邗江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扬办〔2019〕8号)精神,扬州市邗江区司法局负责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的方针政策和区委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扬州市邗江区司法局共有11个内设机构,下设14个派出机构。中共扬州市邗江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司法局,承担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具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