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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出台“惠企六条”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作者: 发布于:2020/7/23 10:38:09 点击量:

中小企业是“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的关键。为更好地支持中小企业应对疫情、渡过难关,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夺取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双胜利”,7月16日市政府正式出台《关于促进中小企业稳定发展的政策意见》。

今年以来,国务院常务会议已经多次研究出台了帮助中小企业纾困解难的系列政策举措。2月份,市政府也及时出台了《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业稳定发展的意见》,16条政策“组合拳”对增强企业信心、稳定社会经济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目前,疫情冲击的累积效应仍然较强,加之我市上述政策已于6月30日到期,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进一步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我市急需制定出台新的促进中小企业稳定发展的政策意见,让企业感受到政策延续性。为了科学制定相关政策意见,从6月份开始市工信局广泛开展了调研,了解企业诉求,学习苏南城市先进经验,并征求了相关部门和地区的意见建议。

本次政策意见共包括六条具体措施,主要内容为:1、扩大“小微惠贷”规模。将市“小微惠贷”资金池规模扩大至5亿元,撬动银行无抵押贷款50亿元,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发放优惠贷款,贷款利率参照同期LPR至少下浮25个基点,年内新投放“小微惠贷”贷款超过30亿元。2、优化应急转贷资金使用。优化市应急转贷资金申请使用流程,增加小微企业使用次数和贷款比例,年底累计转贷资金超过30亿元。金融机构对使用应急转贷资金的企业应积极支持,不得因使用应急转贷资金而降低企业信用评级。3、完善监督考核机制。建立金融支持服务小微企业的监督考核机制,对新增贷款资金是否主要流向制造业特别是小微企业、是否向小微企业合理让利、是否对普惠小微贷款延期还本付息应延尽延、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其中大型国有商业银行扬州分行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40%)等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定期公布各金融机构的小微企业新增贷款、首贷、无还本续贷、贷款延期、信用贷款等情况,作为金融机构年度综合考评等级的重要依据。4、鼓励企业加快智能化改造。对在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间,企业购置使用自动化成套生产线、数控设备、工业机器人等一系列智能化设备合计不低于600万元的,按最高10%比例给予一次性补助。5、落实好国家和省各项惠企政策。用好国家新增财政赤字和抗疫特别国债资金,对于国家明确执行的惠企政策,包括新延期的一揽子减税降费政策,第一时间落实到企业。6、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各县(市、区)政府应按照《中小企业促进法》的要求,设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明确首期专项资金规模不低于2000万元,重点帮扶小微企业应对疫情、渡过难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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