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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服务站管理制度
作者: 发布于:2023/4/10 15:59:33 点击量:

高邮市第二人民医院志愿服务站管理制度

 

第一章  志愿服务站本着自愿参加的原则招募志愿者,凡年龄在14周岁以上,有热心公益事业的人士均可报名成为志愿者。

第二章  服务宗旨:通过志愿者活动,弘扬扶弱助残的社会风尚和舍己为人的传统美德,奉献爱心,服务社会,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第三章  服务原则:尽己所能,不计报酬,帮助他人,服务社会,无私奉献。

第四章  为使志愿者更好地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树立和宣传志愿者的良好形象,对志愿者提出以下要求:

第一条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

第二条  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组织开展各种志愿服务。

第三条  以自身行动倡导奉献精神,把爱心献给社会和急需帮助的人,实践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

第四条  自觉遵守服务章程,高质量完成服务任务。

第五条  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服务技能。

第六条  维护志愿者形象和集体荣誉,树立志愿者良好的社会形象。

第七条  服务期间,仪表端庄、举止稳重,态度谦和、耐心细致。

第八条  廉洁自律,不以任何理由索要收受服务对象的钱物。

第九条  服务期间,必须着志愿服务服装或佩戴标识。

第十条  志愿者应准时上岗,不能迟到、早退,守纪律、讲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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