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上午11时许,当事人翟某某到交警大队交通违法处理中队窗口办理业务时,不慎将公文包遗留在办事大厅,包内有苹果手机、手表、耳机各一部,现金若干,总价值近两万元。中队民警了解情况后,立即调取大厅视频监控,并及时联系失主,失主对该工作人员连声称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