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违规开展诊疗服务,一卫生服务站被行政处罚
作者: 发布于:2022/12/6 10:47:14 点击量:
3月19日,区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开展疫情防控检查时,在某社区卫生服务站查见两名患者正在该服务站接受输液治疗。根据扬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医疗救治组,2022年3月13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医疗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扬防救治〔2022〕8 号)要求:村卫生室(站)即日起暂停临床诊疗服务,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经调查发现该服务站在疫情防控期间不服从扬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医疗救治组的指挥调度,擅自接诊患者开展临床诊疗服务,其行为违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相关规定。执法人员当场给予其行政处罚,并责令该服务站立即停止开展临床诊疗服务。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各类医疗机构务必担负起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各项疫情防控规定。区卫生监督所将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从严从快查处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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